【7.21事件】涉因政見爭執私了兩男 五旬婦否認暴動等4罪受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7/03 14:04

最後更新: 2023/07/03 16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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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因政見爭執私了兩男,五旬婦否認暴動等4罪受審。(資料圖片)

中年婦人涉於2019年7.21事件兩個月紀念活動中,在1名男子大叫「我係中國人,你哋唔鍾意就走啦」後與其發生口角,該男子揮動酒樽追趕他人,隨後與友人遭約10人包圍,其間中年婦涉以易拉架擊打該男子,中年婦於所住被警方拘捕時將涉案運動鞋拋出街外,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等共4罪,今(3日)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開審。

女被告李茵茵(53歲,報稱自僱),今否認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、1項暴動罪及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罪,案件開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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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9月22日,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162至164號地下的中國銀行外,意圖使男子姚興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、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,並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。被告另被控於2020年6月24日在葵涌一單位將1對鞋抛出窗外,以毀滅證據和阻礙警方對她涉嫌觸犯的刑事罪行進行調查。

控方開案陳詞指,本案發生在元朗康樂路中國銀行及康樂路輕鐵站對面,案發時男子姚興強及X等人在元朗晚膳,兩人用膳後各持1枝酒前往康樂路輕鐵站,其間看見約20至30人聚集在中國銀行外,當中大部分人為黑衣黑褲蒙面示威者,並呼叫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口號。

姚隨後大叫「我係中國人,你哋唔鍾意就走啦」,被告一方與姚發生口角,其間姚數次朝向被告一方揮動酒樽,及後有不知名人士突然從後向姚投擲物件,姚遂轉身追趕。

控方指姚與X追至聯盛大厦外被人包圍,有人向他們投擲物品及投射激光。X試圖和他們理論,但仍被人投擲硬物及被棒打。姚於情緒激動下擊破酒樽,並叫對方停止襲擊,然而對方未有停止。被告於兩人後退時,向他們方向投擲不明物體。

姚與X其後遭約10人包圍襲擊,被告企圖以易拉架襲擊姚,但被人取走易拉架,被告以右手擊打姚背部。片刻後,被告趁其他人停止攻擊時,再次拿起易拉架,並向姚揮動及擊中其頭部,被告隨即逃走。

醫療報告顯示姚事後前額有1厘米横向裂傷,兩側慢性硬腦膜下出血,以及右眼結膜下出血等;X的前額及左眼眉則分別有5厘米及2厘米裂傷等傷勢。

警方於2020年6月24日於被告住所作出拘捕,警員抵達時,被告拒絕讓警員進入單位,並將涉案運動鞋拋出街外後,才允許警員入內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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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